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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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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一夫一妻制的內涵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29 點擊數:15
2005年8月18日,著名小品演員高某突發心臟病去世,隨后媒體驚曝高某與著名劇作家何某只是“名義夫妻”,何某與“前妻”張某一直沒有辦理離婚手續。當年,何某與高某相識后也曾向妻子張某提出離婚,但遭到妻子和子女的強烈反對,離婚因此擱淺。何某則從此離家,開始與高某以夫妻名義公開露面。這讓一些喜愛二人作品的觀眾在感嘆的同時,又不禁發出這樣的疑問——何某是否犯有重婚罪,由誰來追究他的責任?
據婚姻律師沈輝分析上述案例中何某是犯重婚罪的,而對于高某的行為則需要看高某是否明知或應當知道何某是有配偶的人,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高某知道或應當知道何某有配偶,那么高某是不能被認定為犯重婚罪 的。
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實行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即一男一女結為夫妻互為配偶的個體婚姻形式。一夫一妻制則是一男一女結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配偶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是人類婚姻文明高度發展的產物,是我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內容,也是我國婚姻家庭法的一項基本原則。
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內涵是任何人不得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配偶;已婚者即有婦之夫、有夫之婦,在其配偶死亡或與其離婚前不得再行結婚;未婚男女不得同時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結婚;一切公開的、隱蔽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都是非法的,受到法律的禁止和取締;違反一夫一妻制的行為要根據情節嚴重,承擔相應的民事、刑事責任。
保障一夫一妻制的禁止性規定:
我國《婚姻法》第3條第2款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這是從另一角度規定禁止違反一夫一妻原則的行為,是對一夫一妻原則的補充。
重婚,是指已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段時間內存在兩個婚姻關系。重婚有兩種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2)事實上的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周圍群眾也認為是婚姻。無論是法律上的重婚,還是事實上的重婚,都是違反一夫一妻制的違法行為,必須予以嚴肅處理和堅決取締。我國《婚姻法》第10條將重婚規定為無效婚姻的情形之一。我國《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為加強對現役軍人婚姻的保護,我國《刑法》第259條第1款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 同居或結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其與“事實上的重婚”的區別在于“不以夫妻名義”,但都是有配偶者與他人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同樣是嚴重破壞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違法行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配偶一方重婚獲與他人同居,是人民法院裁判準予離婚的法定理由,受害方可請求離婚;同時,根據我國《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因配偶一方重婚或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