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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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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離婚攻略之財產、房產分割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09 點擊數:87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的產權分割問題
以往對于雙方均主張房屋產權的案件,法院調解無效后,會勸一方撤訴或判決不予離婚。但現在,如果雙方均主張房屋權利,法院首先考慮照顧無過錯方和帶孩子一方,但如果雙方勢均力敵,法院會響應最高院關于房屋競價的精神,主持雙方競價,將房屋所有權判給出價最高的一方。
二、一方惡意轉移存款的方式及對策
離婚時,轉移隱匿共同財產是極為常見的,幾乎每一個案件中均會出現,這是正常的,是人類自私本性的體現。我們不能過高要求從精神風格上教育任何一方當事人,我們要學會發現和解決轉移隱匿財產的方式和辦法。對于股票,不論是深市還是滬市,律師都可以通過正常途徑查詢。而對于銀行存款,如果是正當途徑,知道具體賬號或具體存款銀行后,才能查出。當然,市場上出現了某些自稱能通過某些渠道查出的個人或機構,這里面魚龍混雜,當事人花錢時一定要小心慎重,不見兔子不撒鷹,并注意證據取得的合法性問題。
三、房屋增值部分的歸屬問題
比如,張男婚前簽訂購房合同且支付30%首付款,婚后同劉女共同還貸。結婚九年后,雙方離婚,對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房屋增值部分,離婚時如何分割,是很多朋友關注的問題。從目前司法實踐看,法院一般對劉女要求按相應比例分割房屋增值部分的要求不予支付,但當然也有個案判例例外。我們認為,一概認定房屋增值部分不予認定的結論有些不妥,應根據個案情況具體分析才可。
四、關于財產分割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即離婚協議書瑕疵的問題
在有些區的民政機構,僅寫“財產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而沒有具體財產分割條款內容的協議出屢見不鮮,一方當事人又要求法院對共同財產予以確定的案件已有前例。一種觀點認為,離婚協議書具有財產合同性質,而合同標的具體明確,是合同形成的條件,如果分割內容約定不明,視為沒有約定,合同不可操作,歸于無效。另一種觀點認為,“財產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的寫法意味著雙方當事人對現存財產狀態的確認,即在誰名下的財產就歸誰所有。我們認為,第二種觀點值得商榷。如果財產狀態一直沒有改變,不能因為簽訂“財產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的協議后,就認為財產所有權性質發生了轉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