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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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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切記離婚協議不能草簽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08 點擊數:347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看到許多離婚的案件,而一談到離婚,就會涉及財產,子女等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都和雙方的利益息息相關,因而出于對自己利益的考慮,在簽訂離婚協議時一定要謹慎。
離婚協議書應包括下列事項:
1 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2 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用度、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 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目和價值并附清單);
4 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了債責任;
5 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 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補償的方法、期限;
7 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看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8 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 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10 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