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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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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夫妻散伙先分割財產 離婚如何防止轉移財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5-19 點擊數:162

合伙創立公司,事業步入正軌,收入逐漸豐厚,膝下育有一子,李某和張某是典型的創業夫妻搭檔,一度成為眾人艷羨的對象。近日,這對攜手二十多年的夫妻,成為當地媒體關注的焦點。原來,男方訴請離婚不成,起訴要求分割家庭財產!成為該市首例婚內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案。
據悉,李某和張某勤懇創業,豈料天有不測風云,因業務經營和為人處世等方面欠缺溝通,使得夫妻感情淡化,時常發生爭吵,最終一發而不可收拾,丈夫打算好聚好散。妻子反對離婚,認為夫妻尚有感情,法院駁回了離婚請求。
離婚沒有成功,李某再次提起訴訟,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因為妻子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侵害了他的財產權益。
如今,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李某起訴是否屬實,證據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問題,都有待法院加以確認,官司輸贏尚未塵埃落定。
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卻要分得清清楚楚,除非AA制家庭,否則估計沒人能接受這樣的婚姻模式。那么,從法律角度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何防止配偶轉移財產呢?
婚內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非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此處的“重大事由”,主要指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也就是說,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出現夫妻一方嚴重侵害配偶財產利益的法定情形,在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前提條件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在離婚案件中,為防止夫妻一方轉移、隱藏、變賣等損害共有財產,另一方可以在提出離婚訴訟的同時,向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人民法院將根據申請,依職權對家庭共有財產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財產保全的,通常需要申請人提供擔保,最好事先收集充分詳實的證據,否則法院會裁定駁回申請。
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既然夫妻相濡以沫走過二十多年歲月,彼此脾氣秉性了解得一清二楚,相互尊重和體諒,沒有過不去的坎兒,非要離婚鬧得滿城風雨,把昔日戀人視為今后仇人,這樣有百害而無一利。


